北京奥运会协办城市天津,在其新近出台的《二〇〇八年蓝天工程实施意见》中制定多项强制措施,解决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煤烟型污染问题,以期使该市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百分之百。
这些措施包括:奥运会前,完成对四千辆公交运营车和七千部出租车的更新、改造;奥运会期间,采取机动车分时段和单、双号行驶,在奥运场馆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迎奥运重点控制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止土方施工,奥运场馆周边一点五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全面停工;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二〇〇八年重点治理项目,必须在七月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奥运会期间,对五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和重点控制区域内十吨/时以上在用燃煤设施,采取压低负荷或停运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等。
统计数字显示,天津市二〇〇七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为三百二十天,占总监测天数的百分之八十七,实现了该市自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以来的历史性突破。
二〇〇八年伊始,天津市制定颁布了《二〇〇八年蓝天工程实施意见》,强调突出重点,分时段、按步骤,实行强制减排措施,并与周边地区联手制定区域污染控制对策,加快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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